东莞知识产权海关备案 一、申请海关备案概念及好处: 一)知识产权权利人及其代理人将持有的商标**证书在海关处进行登记备案,以要求海关对其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,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;其备案后,权利人若发现侵犯其权利的进出口货物,可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申请,海关可以依据海关法行使权利扣留侵犯嫌疑的进出口货物,从而及时、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利; 二)进行海关登记备案有利于减轻权利人经济负担;即权利人申请提出对相似进出口货物进行扣压查询时,需交纳担保费用,已申请海关备案者其担保费用为10万元人民币,无海关备案者较低担保费用则为1000**民币;进行海关登记备案可将知识产权保护变被动为主动,即对已登记备案权利人海关将主动提供保护措施,如遇到相类似进出品货物,海关处将主动发涵通知是否查处扣押。 二、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包括申请、审查、发证,程序如下: 一)申请: 权利人向海关部署提出海关保护备案申请,需事先向海关领取备案申请书,并按要求填写随附有关文件,送交或寄送海关总署。权利人应按照一项权利一份申请的原则提出,即每份申请书只能就一份权利证书上的知识产权提出申请。申请书应用中文填写,并保证交验的申请文件真实、有效。备案申请书应按要求填写下列内容: 1、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代码证复印件; 2、 专利申请人证件的复印件; 3、 《商标注册证》、《**证书》、《着作权登记证书》复印件,并在其复印上盖上公司章; 4、 申请备案产品的外观及包装的彩页或照片; 5、 已知的侵权产品的制造商、进出口商品的名称、地址、侵权嫌疑货物名称、主要进出境内外海关等到。 二)审查: 海关总署收到全部申请文件后,对申请备案的知识产权进行审查;审查内容包括商标**证书是否有效,是否受中国法律、法规保护,是否为海关保护范围,申请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,提交的随附文件是否齐备等。 三)发证: 海关总署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,三十天内通知权利人,凡是准予备案的,向权利人颁发《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证书》。 三、需提供文件: 1、知识产权权利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(如是企业单位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); 2、**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签发的商标注册复印件; 3、着作权登记部门签发的着作权自愿登记证明的复印件和经着